商标侵权维权路,电商购买公证助力维权

时间:2024-12-19 20:48:26 快取证

       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商标权利人、被控侵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为了保全商标权益,申请人民法院或者公证机关制作、保管证据的过程。公证机关作为第三方公正机构,通过公证程序的进行,对商标侵权的证据进行保全、加密、封存,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它有着重要的意义,其一,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公证机关对商标侵权证据进行公证,可以防止证据被篡改或伪造,让证据真实可信。例如在一些涉及知名品牌商标被侵权的案件中,经过公证的购买侵权商品的过程及商品本身等证据,能如实反映侵权事实情况。其二,保全证据的完整性,公证机关在公证过程中,对商标侵权证据进行封存和保管,避免证据出现缺失等情况,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其三,提供法律保障,商标权利人通过商标侵权证据保全公证程序取得的证据,将成为应诉方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时的有效证据,有力地为商标权利人在司法程序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支撑,助力司法判决朝着公平公正的方向进行,保障权利人的商标权益不受侵害。

一、电商购买公证在商标侵权中的作用

(一)适应电商环境侵权现状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商平台日益繁荣,成为人们日常购物的重要渠道。然而,与此同时,电商环境下的商标侵权现象也愈发频繁。众多侵权案例表明,一些不良商家利用电商平台的开放性、虚拟性以及信息传播的快速性等特点,未经授权便擅自使用他人商标,或是销售假冒伪劣带有知名商标的商品,企图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比如,在一些热门电商平台上,会出现未经品牌方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作为店铺头像,或者将商标用于商品宣传、包装等情况,误导消费者购买,严重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像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在淘宝、拼多多、抖音、京东等多个网络平台上就发现大量未经授权的侵权行为,包括擅自使用胖东来的注册商标作为店铺头像,以及使用胖东来的商号作为店铺名称,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混淆的同时,也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而电商购买公证则很好地契合了这种新的电商环境,成为商标权利人有力的维权手段。当权利人怀疑存在商标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公证机构,在公证人员的全程见证、监督下,在电商平台进行相关商品的购买操作。公证人员会对购买过程、订单信息以及购得物品的现状等进行详细证据固定,并对物品进行封存,形成包括网购平台以及实物在内的完整证据呈现。这样一来,即便侵权方后续试图销毁证据或者抵赖,经过公证的证据也能够如实反映侵权事实情况,为权利人后续维权提供坚实基础,帮助其在复杂的电商环境中更有效地应对商标侵权问题。

(二)增强证据效力

       电商购买公证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对于增强证据效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在真实性方面,公证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公正机构,其介入使得整个购买过程及所取得的证据具备了高度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公证人员会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在购买现场进行监督,确保购买行为真实发生,不存在伪造、虚构等情况。例如,在对网购商品进行公证时,从下单、支付、收货到拆封查验等各个环节,都有公证员在场见证并记录,使得这些环节所形成的证据能够如实反映实际情况,避免了侵权方以证据不真实为由进行抗辩。

       其次,合法性上,公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电商购买公证业务,所遵循的程序和方法都符合法律要求。公证员在进行公证时,会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公证事项的合法性等内容,保证整个证据保全过程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而且,经过公证的证据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更容易被认可,符合法定的证据形式和要求,为商标权利人维权提供了合法有效的依据。

       最后,在有效性方面,电商购买公证所固定下来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涵盖了从购买源头到商品实物的各个关键要素。像有的案例中,不仅对购买的侵权商品本身进行封存公证,还会对商品在电商平台上的展示页面、宣传信息等进行证据固定,这些相互关联的证据共同作用,极大地增强了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证据的证明力,让法院等司法机关能够更清晰、全面地了解侵权事实,有助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保障权利人的商标权益得以维护。

二、电商购买公证要点

(一)申请主体确定

在商标侵权相关公证中,常见的申请主体一般是权利人本人,像商标权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等。不过,从实践情况来看,商标权人通过网络购物来做保全的相对较少,这是因为商标的网络侵权很多时候仅通过浏览网页就能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无需对实物外观或内在进行比对。

同时,也存在律师事务所作为申请主体的情况。如果律师是受权利人委托来进行公证申请,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受理的,但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当事人的权利证明书。不过要注意的是,以律师事务所作为公证申请当事人,在证据效力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这通常已超出公证员考虑的主要范畴了。所以,不同主体申请各有其特点与需要考量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申请主体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相应的影响。

(二)操作环境要求

进行电商购买公证时,对操作所用的电脑、网络等环境有着严格要求。通常建议选择使用公证处提供的相关设备及环境来开展操作。这是因为,和一般网页证据保全类似,从目前大部分的理论及实践角度来看,若在申请人选定的场所进行公证,电脑在公证之前处于申请人控制之下,就存在预先进行技术处理的可能性,而且可采用的欺诈手段多种多样,比如提前在电脑中植入特定程序、篡改相关网络设置等,从而影响公证的真实性与公正性。

而在公证处进行操作,所用的是公证机构的电脑,其在公证之前不为公证申请人所控制,这样就能最大程度上避免对电脑预先设置进行欺诈等不良行为,虽然不能保证绝对万无一失,但可以更好地保障公证证据的可信度,让整个公证过程在相对纯净、可靠的环境下进行。

(三)网络购物主体设定

在网上交易环节,应当以公证处人员的名义进行操作,这样做有着重要的原因。其一,能够保证客观公正性。如果使用当事人以外的名义进行购物,可能存在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之前就已经与卖家进行了商议,而商议的具体内容公证员是无法得知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欺诈情况,影响公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其二,便于后续操作。以公证处人员名义购物后,在接下来的付款以及收货阶段都能统一以公证处人员的名义进行,货物自始至终都在公证员的掌控之中,基本不会出现调包等情况,确保所购物品从交易源头到最终到手的整个过程都真实可靠,为后续的证据保全以及可能的维权等行为奠定坚实基础。

(四)收货地址与收货人确定

收货人与收货地址需以公证处工作人员及地址为准。因为既然前期的交易是以公证处人员的名义来进行的,那么付款及收货环节保持一致,更有利于保证所购物品在最大程度上处于公证员的掌控范围之内。

在填写收货地址时,虽然要写公证处的地址,但可以仅仅写清路号、建筑楼层等信息,对于 “公证处” 这三个比较敏感的字体应该尽量避免体现出来。这是因为一些具备一定法律意识的网络卖家看到是公证处相关信息时,可能会有所警觉,进而导致购物失败,无法顺利完成整个公证购买流程,影响后续的证据保全工作开展。

(五)所购物品数量及存放

在决定购买物品数量时,从具体办证实践以及相关诉讼案件角度综合考虑,建议购买封存至少两件以上。一方面,办证当事人可能会要求将所购物品带回,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将所购物品封存后留在公证处,等到诉讼庭审阶段需要提供物证时,再从公证处领取。但如果仅仅购买一件进行封存,不管是当事人带回还是寄存公证处,都有可能出现包装封条被无意破坏的情况,这样在法庭出示证据的时候,就可能因为密封情况不好而被当作无效证据,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另一方面,公证处留存所购物品也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有时法院会到公证处调取相关物品作为物证。此外,关于所购物品在公证处的存放时间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确定,一是在受理阶段制作笔录的时候,通过询问当事人,进而在笔录里面明确予以约定;二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公证处可以通过制定办证流程、规章制度,在办结完毕后与办证当事人联系,询问所存物品的处理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公证处都不能随意处分所购物品,要保障整个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公证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详细办理流程

1.申请阶段

确定申请主体资格:通常商标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等可作为申请主体。若为权利人本人申请,需提供能证明自身权利的相关凭证,比如商标注册证书等;若是律师事务所受委托申请,则要额外准备好委托书以及当事人的权利证明书等材料,确保申请主体符合要求且与申请公证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需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自然人的身份证,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涉及商标侵权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如商标权证);若是委托代理人申请,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此外,还要尽可能详细地整理好与侵权事实相关的初步证据材料,例如发现侵权商品的网页截图、相关宣传资料等,方便公证机构更全面了解情况。

选择申请的公证处: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鉴于网络行为的特点,实际操作中可参照法院确定网络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办法来选择合适的公证处,通常以实际取证地点作为侵权行为的发生地,进而确定管辖的公证处进行申请。


2.受理阶段

公证处审核: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查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是否有利害关系、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事项有无争议、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公证处业务范围以及是否归本公证处管辖等内容。同时,还会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判断其真实性、关联性等情况。

补充或调整材料(如有需要):若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存在缺失、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公证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或调整相关材料,申请人需按要求尽快完善,以确保申请能顺利进入下一环节。

确定受理并告知相关事宜: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公证处会正式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告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以及后续公证办理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申请人清楚了解整个流程和自身责任。

3.操作阶段(以电商购买公证为例)

选择操作环境:建议优先使用公证处提供的电脑、网络等设备及环境开展操作。这是因为若在申请人选定的场所(如自己的电脑上)进行公证,电脑在公证之前处于申请人控制之下,可能存在预先进行技术处理(如提前植入特定程序、篡改相关网络设置等)的风险,影响公证的真实性与公正性。而公证处的设备相对纯净、可靠,能最大程度保障公证证据的可信度。

确定网络购物主体:应当以公证处人员的名义进行网上交易操作。这样做一方面能保证客观公正性,避免出现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之前就与卖家商议等情况,导致公证员无法得知具体内容而可能出现欺诈情况,影响公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便于后续的付款、收货等操作,能确保所购物品从交易源头到最终到手的整个过程都在公证员的掌控之中,不会出现调包等问题,保障证据链的完整性。

填写收货信息:收货人与收货地址需以公证处工作人员及地址为准,在填写收货地址时,虽然写公证处的地址,但可以仅写清路号、建筑楼层等信息,尽量避免体现 “公证处” 这三个比较敏感的字体,以防一些具备法律意识的网络卖家警觉,导致购物失败,影响公证购买流程及后续证据保全工作。

实施购买行为:在公证人员的全程见证、监督下,申请人通过相应电商平台进行涉嫌侵权商品的购买操作。如果是使用手机 APP 购买,可通过手机截屏、录屏等来证实购买事实;若是电脑端操作,则要确保操作过程的规范记录,比如对浏览的路径、网址、实时下载打印等过程做好记录,公证人员会同时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详细记录、摄像、适时拍照等,固定相关证据。

收货与查验环节:等快递到货后,由公证人员与申请人或其指定人员一起前往提货(也可选择在公证员监督下到物流点自提等方式),查验平台上的单号与实际单号是否一致,提货后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将货物带到公证处进行验货,查看货品的外观、商标标识、包装及相关宣传资料等情况,确认无误后再装箱封存,粘贴公证处封签。根据实际情况,所购物品可由申请人带走保管或者寄存于公证处,但建议购买封存至少两件以上,以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保障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出具公证书阶段

整理公证材料:公证机构会对前面各环节收集、固定的证据材料以及整个公证过程的记录等进行整理汇总,包括购买过程的视频、照片、网页截图、封存物品的相关记录等内容,确保材料齐全、准确反映公证事实。

制作公证书:按照规范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中需详细叙述时间、地点、上网方式(针对电商平台线上操作部分)、浏览的路径、网址、实时下载打印等过程,逐页存储并打印相关的网页,并把实时打印所得作为公证书的附件;若涉及的侵权证据内容较多,应当全文存储,可有选择地打印部分文稿作为公证书的附件,并在公证书中作出说明,清晰呈现公证的详细情况和所保全证据的全貌。

领取公证书:完成公证书制作后,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拿到公证书后,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便可以作为其在后续商标侵权纠纷处理等案件中使用的有力证据,助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常见注意事项

1.保护身份信息

       在整个公证办理过程中,尤其是与侵权方可能产生接触的环节(如电商平台上的沟通、收货时等),要注意避免泄露自身关键身份信息,防止对方知晓公证意图后采取应对措施,干扰公证进行或者破坏证据。例如,不要随意在公开的交流渠道透露自己是代表权利人来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等情况,保持行动的相对隐蔽性。

       如果是委托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作为申请主体,也要叮嘱相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对于涉及权利人身份等敏感信息妥善保管,避免因信息泄露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公证及后续维权效果。

2.确保证据关联性

       所收集和提交给公证处的证据材料一定要与商标侵权事实紧密相关,从发现侵权线索、购买侵权商品到后续对商品的查验封存等各环节,每一份证据都要能在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侵权商品特征等方面起到作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比如,不能仅仅提供购买商品的凭证,还要有能体现该商品使用了权利人商标且未经许可等关键侵权要素的证据,像商品上的商标标识照片、与正品商标的对比情况、侵权商品在电商平台上的宣传展示页面截图等,相互印证,增强证据整体的证明力。

       在公证过程中,对于一些看似相关但实际关联性不强的信息或材料,要进行筛选剔除,避免因过多无关紧要的内容干扰公证重点以及后续司法机关对证据的认定,让整个证据体系简洁明了且有力地指向商标侵权事实。

3.遵循操作规范

       严格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和既定的公证程序开展各项操作,无论是申请时材料的准备、操作环境的选择、网络购物主体及收货信息的确定,还是购买、收货、查验、封存等具体行为,都不能随意更改或简化流程。例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合适的设备进行操作,不能图方便自行选择不符合要求的场所或设备进行电商购买公证相关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公证证据的效力受到质疑,影响最终的维权结果。

       积极配合公证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公证人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方面有着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他们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往往是为了保障公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申请人及相关参与人员要认真听从,如公证员对购买物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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